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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教防控办函〔2020〕50号文件:关于加强冬季及寒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613 更新时间:2020-12-07 10:29:00

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及寒假

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慎终如始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以赴打好冬季及寒假新一轮疫情防控战,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加强冬季及寒假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境外通过人、物输入疫情的压力加大,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加。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期,特别是冬春季节,新冠病毒进入新的活跃期,同时叠加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辨别难度加大;温度降低,货物运输同冷链一样成为病毒输入的载体,防输入难度加大;病毒潜伏期长,追踪溯源阻断难度加大;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后,人口流动加大,部分群众警惕性下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把冬春季疫情防控作为一场新的大考,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冬春季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检查、再补漏、再落实,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持人物同防,全面守住校园大门。各地各校要按照《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指引》《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要求,用好“一图一码一指数”,健全校园码、座位码等智控措施和各项“硬核”管控措施。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校园管控措施,做到“既不欠、也不过”。对人员单纯、轨迹清晰的群体,要侧重人性化管理;对人员流动性大、运行轨迹复杂的群体,要强化检测和管控。要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高度关注进入校园的各类物资特别是进口物资、冷链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冷链食品没有“溯源码”的不允许进校园食堂,也不鼓励学校从国外进口食材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冷链食品的集中监管、统一消毒检测机制;对采购进入校园的其他各类物资,都要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二)坚持多病共防,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冬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和呼吸道疾病多发的季节,这些疾病与新冠肺炎存在很大的叠加风险。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并认真作好记录,对缺课学生要追踪查因。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当前尤其要严防班级和校园群体性感染,一旦出现集聚性、群体性的感染病例,要立即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杜绝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重点盯防,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严防境外输入,进一步加强对国际学生和外籍教师的管理。对于从境外返浙的师生,必须在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管理下,统一做好隔离和检测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返校。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做好核酸检测等排查工作。对于相关密切接触者(师生),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和服务措施,确保“一人不漏”。对于进入幼儿园、大中小学的外来人员,必须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后方可入校。要有序引导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做好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或按照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

(四)坚持全民预防,持续深化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和本地本校实际,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校园厕所革命,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要防患于平时、防患于细节、防患于日常、防患于未然,教育引导师生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体育锻炼,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要加强师生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应对和化解“疫后综合征”,防范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各地各学校还要强化备战意识,储备充足的防疫应急物资,确保今年冬季和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需要。要加强校园应急演练和岗位练兵,培养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妥善安排期末和寒假的教育教学活动

(一)科学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既定教学计划,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确保教育质量。同时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把控好教学进度,控制作业和考试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高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广泛开展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积极体验。

(二)认真组织好各项考试。各地各校要按照《浙江省各类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组织好期末考试及其他各类考试,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控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做好考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物资等准备。

(三)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安排。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安排师生的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高校原则上按照“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有序放假离校。对于假期留校的学生包括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学生,要继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中小学生,要指导、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教育学生在参加各类文化和文体活动的同时,做好个人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家校沟通,既要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期末和寒假安排,学校也要主动通过教师家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实现家校共育、协同成长。寒假期间,仍然要即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为新学期开学的研判提供依据。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一手抓抗疫斗争、一手抓教育教学的实践中勇挑重担、率先示范。要继续运用好学校开学工作专班的机制,主动取得地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支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即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师生及家长个人的社会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地各校要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在冬季及寒假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省教育厅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8008999,传真:0571–88008765

 

 

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3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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