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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社章程
作者:沙城高级中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835 更新时间:2009-04-26 19:19:53

 

 

广播社章程

 

1、社员不得随意退社,若要退社,须写申请报告,交学校团委书记处,经同意才可退社。若私自退社则依情节扣除班级竞赛分,严重者校纪处分。

2、认真对待每期节目,充分准备每期节目,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学生。尽力将节目做得精彩充实。

3、准时开始节目,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若有正当理由当天不能做节目须向社长提早请假,并找广播社其他成员代替,不得让当天节目空缺。

4、社员在做节目时,若遇到困难,不能自行解决或拿不定主意,可向社长求助。

5、每天下午下课后所播的音乐要讲究多元化,以满足全校师生的要求。

6、若有创新节目,须社长及相关负责人一起商讨,商讨通过后才可播放。

7、不设点歌栏目,需要以集体名义送祝福,祝福内容健康向上,尽量避免涉及个人及利益的点歌祝福。

8、爱护广播室的播音器材,不得故意破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赔偿。

9、播通知时注意,除老师亲自送来或有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播出的通知以外其他一律不得播出。此外,寻物启示除老师指定人员外,广播社其他成员一律不允许播寻物启示。

10、保持广播社卫生清洁,按每日节目组轮流打扫。

11、广播社成员不得将自己同学朋友中的非广播社成员带入广播室,在下午节目进行期间非当天作节目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广播室以免影响节目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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